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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检察:送去一份温暖,解开一个心结

【字号:    】        时间:2021-02-04      

  “感谢浠水县检察院对我们的帮助和关怀,让我们相信司法是公正的,也是有温度的”。1月下旬,刘某在其丈夫胡某陪同下,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为人民,法律救助显真情”的锦旗送到浠水县人民检察院,并对办案检察官表示感谢。


刘某给检察院送锦旗

  这件事还要从六年前说起。2014年9月23日12时许,乐某和儿子程某甲在街上购物,将摩托车停在刘某家门口,由朋友程某乙帮忙看护。刘某认为摩托车阻碍了自家车辆出入,要求程某乙移动摩托车,却遭到程某乙的拒绝,双方为此争吵起来。在争吵过程中,程某乙用拳头击打刘某头部及面部,并从刘某身后将其踢倒,致使刘某L2椎体前缘压缩性骨折。事后,程某乙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

  程某乙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5年5月13日被浠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赔偿刘某医疗损失等费用共计7.1万多元。由于程某乙单身一人,又无正当职业和收入,导致法院的民事赔偿成了一纸空文。

  因无法得到赔偿,刘某及其丈夫胡某六年来多次到相关部门上访,请求解决赔偿等问题。

  2021年1月11日,该院第五检察部办案检察官黄志达在接待刘某夫妇后,发现该案导致刘某卧床9个多月,无法下地干活,经济损失7万余元。刘某住院治疗,不仅花掉家里所剩不多的积蓄,还负债累累,现仅靠胡某一人打零工来维持生计,生活十分困难。面对债台高筑,看着年岁已高、为生计奔波的丈夫,刘某心里很不是滋味,心中的结也越来越深。


办案检察官到刘某家中走访

  为化解社会矛盾,解开刘某多年的心结,缓解其家庭困难,该院决定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除了主动帮助刘某完善相关司法救助材料外,为确保司法救助过程公开透明,1月20日,该院专门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在听证会上,经现场评议,听证员们对该院进行司法救助的意见表示支持,并对检察机关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给予充分肯定。


给刘某送去司法救助金

  在县委政法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刘某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很快得到落实。1月22日上午,该院办案干警第一时间将司法救助金送到刘某手中,为他解决燃眉之急。刘某当即表示愿意息诉服判,放下执念,和老伴儿把往后的日子过好。至此,刘某六年的心结也终于解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