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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打出检察公益诉讼“组合拳”,让电动车出行更安全

【字号:    】        时间:2021-10-21      

  低速电动车违规销售整改进行得怎么样,效果如何?带着这些问题,10月20日,浠水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对督促整治低速电动车销售市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了回访,发现整改效果明显。

  今年以来,该院针对部分市场经营主体因违法销售低速电动车所带来的侵害社会公益问题,通过举行检察公开听证会召开“圆桌会议”方式协商确定解决办法,督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开展联合执法,使案件整改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践行了检察公益诉讼“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作为”


  一、依法履职尽责,及时发现线索

  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俗称老年代步车,因其具有不用考驾照、不用上牌照、不用年审、价格便宜、应对堵车必备神器等优点,近些年销售行情持续火爆。在浠水县城区一到上下班,特别是上学放学时间,马路上随便都能看见这类车辆。低速电动车驾驶员违规上路行驶、极易造成交通拥堵,甚至引发交通事故。更让人担忧的是,此类车辆大多属于道路机动车辆,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今年5月初,该院公益诉讼部门办案人员在走访本地电动车销售市场发现,县内部分电动车销售商家在售的多款低速三轮、四轮电动车和老年代步车等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和销售,且其生产使用也未纳入机动车管理体系,产品制动、转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对此,该院公益诉讼部门行使监督职能,联合相关部门强力整治低速电动车行业乱象。

  二、举行公开听证,发出检察建议


  5月25日,该院就对此事依法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审查。因该案涉及到众多市场经营主体,属于涉营商环境案件,考虑到案件的办理可能对涉案市场主体造成一定影响,该院在举行公开听证会后现场送达检察建议书,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三、召开“圆桌会议”,形成整改合力


  因该案还涉及到占道经营、车辆违规上路行驶等问题,为彻底解决这类顽疾,6月23日,该院召开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邀请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以及部分人民监督员参加会议。与会人员经讨论,达成一致意见,确定各自履行职责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范围。

  四、持续跟进监督,提升整改效果

  在该院发出检察建议、召开“圆桌会议”后,相关部门迅速行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履职。6月24日,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组织开展了整治城区电动车销售商家违规占道经营执法活动,发放宣传单30余张,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1份,对13家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经营者实施行政处罚,有效整治了违法行为。


  同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电动车销售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针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未取得3C认证、虛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72人次,检査电动车经营者21家,对拒不整改的1家商家库存的违规电动四轮车,责令其退回厂家处理。

  为扩大整改工作成效,营造守法经营的浓厚氛围,引导消费者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产品,8月20日,在该院依法监督下,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4家单位,联合组织开展了执法劝导活动。活动现场,相关部门向电动车销售商家、消费者和普通市民发放了250余份《致全县电动车经营者和广大市民的倡议书》,督促电动车经营者签订承诺书2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