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在浠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洪斌作《浠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22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产业兴县、工业优先”发展战略,认真落实县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决议,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面履职,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院共有33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2次在全省、全市检察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3次获上级检察机关批示肯定,10个案例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检察业务质效综合排名位居全省前列。
报告从“旗帜鲜明讲政治,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新作为”“紧贴民心解民忧,在检察为民办实事中回应新期待”“凝心聚力促公正,在强化法律监督上开创新局面”“不忘初心重自强,在建设过硬队伍上展现新风貌”四个方面,总结回顾了县人民检察院在2022年的主要工作。
报告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和县人大决议,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持宪法定位,依法能动履职,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推进“产业兴县、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五个新浠水”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3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努力为县域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好、更优、更实的检察产品,为奋力谱写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