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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望之“申” ——浠水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品牌

【字号:    】        时间:2024-07-22      

 品牌内涵:“浠”与“希”同音,“申”与“声”近音,“浠”望之“申”表达的是通过控告申诉检察履职,给群众解决问题的希望之声。品牌名称既体现地域特点,也体现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表达了检察机关密切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和坚定信念。

  聚焦检察职能,突出履职重点,依法推动信访矛盾化解。---应勇

  真情办信换民心。始终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办信理念,以“如我在诉”的情怀接待和办理群众信访事项。通过建设一流阵地,全面改善来访群众办事体验;畅通信访渠道,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全方位服务;强化服务意识,让群众带着希望来、带着满意走

  竭诚办案连民心。充分发挥院领导“头雁效应”,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认真办理控告、刑事申诉、国家赔偿类案件,把信访矛盾化解在首办,避免信访矛盾上行,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公开听证入民心。大力推行检察公开听证,坚持“应听证,尽听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平,接受社会监督,促进矛盾化解,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检调对接民心。认真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将“检察工作”与“人民调解”有效对接,将释法说理与案件办理深度融合,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促成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司法救助暖民心。将司法救助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积极构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协同救助大格局,实现救助工作精细化、救助对象精准化、救助效果最优化。

  工作成效近年来,浠水县检察院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力实施换民心、入民心、连民心、得民心、暖民心“五心”工作法,用心办好“民心事”,用情化解“民心结”,用力搭建“民心桥”,在司法服务中彰显为民情怀。近三年来,共开展司法救助刑事被害人42人次,发放司法救助金81.4万元。“浠”望之“申”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已连续5年被黄冈市检察院评为考核“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