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零钱换整为幌子,诱导老年人拿出钱财,伺机偷梁换柱,以假钱换真币。经浠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购买假币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王某平时以开摩的为生,疫情以来生意不好,生活过得拮据,在一次打牌过程中了解到牌友高某能弄到假币,于是乎就动了歪心思,主动向高某购买了一些假币,利用经常跑农村的机会,瞄准了农村留守老人行骗。
2021年3月,王某骑着摩托车来到洗马镇某村,以买土鸡蛋为由头,和被害人元某搭讪上了,通过交谈降低被害人元某的警惕。之后,王某请求被害人元某用零钱换整钱,等到被害人元某拿出几张百元大钞交给他,他又编造理由说不换,在此过程中偷偷地用自己事先准备好的假币同真币调包,完成行骗过程。
2022年5月和6月间,王某故技重施先后两次实施诈骗。后接到群众举报,县公安机关在王某住处查获百元面值人民币269张,后经中国人民银行鉴定均为假币。2022年8月5日,浠水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
办案检察官认为,王某虽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认罪认罚、坦白的情节,量刑上可酌情处理,但是他前后多次购买伪造的人民币,数额巨大,且多次使用假币,社会影响恶劣,构成购买、持有、使用假币罪。2022年11月11日,县检察院以王某购买假币罪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