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浠水县清泉镇的李某,本因交通事故受伤,却妄图骗取医保金,自以为能瞒天过海,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近日,经浠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建议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事情要从2023年11月15日说起,李某骑电动车与赵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李某摔倒受伤。赵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事发后赵某及时拨打了120,李某被送往医院救治。在去往医院的途中,李某心中萌生出一个歪念,他想着若走医保报销,不仅能得到赵某的赔偿,还能多一笔医保金,便打算隐瞒交通事故的真相。到达医院后,面对医生询问受伤原因,李某称自己是在家中不慎从楼梯上滚落摔伤。
之后李某的治疗过程较为漫长,因病情需要转至上级医院继续治疗。在后续的就医过程中,李某依旧坚称自己是摔伤,成功骗取医保报销,累计报销医疗费用19552.94元。后经交警部门调解,赵某赔偿李某医疗费用、误工费等共计2万元。
2024年2月,浠水县医疗保障局在日常数据筛查中,发现李某的医保报销存在异常,通过进一步调查和与交警部门数据比对,确认李某涉嫌骗保,遂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6月,公安机关对李某立案侦查,侦查结束后移送浠水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浠水县检察院审查查明,李某在明知受伤是交通事故导致的情况下,虚构摔伤事实,骗取医保基金。案发后,李某虽心存侥幸,但在警方介入后,最终如实交代了自己骗保的经过。检察机关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国家医保基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于2025年1月21日以涉嫌诈骗罪对李某提起公诉。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浠水县检察院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全力开展追赃挽损工作。检察官多次与李某及其家属沟通,向他们详细讲解法律规定和骗保行为的危害,经过反复劝说,李某及其家属认识到错误,主动退还了全部被骗取的医保款项。
“我一时糊涂,贪了不该贪的钱,现在真是后悔万分,感谢检察官给我机会,让我能弥补过错。”李某在面对检察官时,满脸懊悔地说道。
最终,浠水县法院经审理,综合考虑李某的犯罪事实、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采取检察院量刑意见,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让法律的公平正义得以彰显,也为企图骗保者敲响了警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