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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1-4月主要业务数据公布

【字号:    】        时间:2021-09-24      

  浠水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1-4月主要业务数据公布

  一、主要办案数据

  1、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案件72件92人,共批准和决定逮捕5370人,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1720人。

  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案件152191人,决定起诉111133人,决定不起诉3141人。

  2、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对民事生效裁判监督1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提出抗诉1件;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1件,提出检察建议0件;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4,结案终结审查1件

  3、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对行政生效裁判监督1件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1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4,提出检察建议4件

  4、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行政公益诉讼立案35件,民事公益诉讼立案2件。适用诉前程序审结16件,其中,终结审查1件,提出检察建议15件。

  5、刑事执行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严重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监督意见20件, 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中的严重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监督意见8人,对财产刑执行过程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7对超期羁押提出纠正6人,已纠正3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13件。

  6、控告申诉检察主要数据

  共受理控告申诉案14提起司法救助2件,实际发放救助4件。

  、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1、“案-件比”情况

  2021年1-4月,我院“案-件比”为1:1.061,同比下降48.66%

  2、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情况

  2021年1-4月,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4.05%,同比上升2.96个百分点。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31件158人,辩护人和值班律师参与的有158人,占认罪认罚案件人数的100%。提出量刑建议132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130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数占一审宣判数的98.5%。

  3、“少捕慎诉”情况

  2021年1-4月,不捕率23.8%,同比减少9.68个百分点;不诉率24.44%,同比增加13.86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