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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1-5月主要业务数据公布

【字号:    】        时间:2021-09-29      

 浠水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1-5月主要业务数据公布

一、主要办案数据

1、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案件98件144人,共批准和决定逮捕70件101人,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2226人。

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案件213275人,决定起诉142179人,决定不起诉40件50人。

2、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对民事生效裁判监督1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提出抗诉1件,审结终结审查4件;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1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5件,审结终结审查2件

3、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对行政生效裁判监督1件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1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4,提出检察建议4件

4、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行政公益诉讼立案48件,民事公益诉讼立案2件。适用诉前程序审结31件,其中,提出检察建议19件。

5、刑事执行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严重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监督意见22件, 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中的严重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监督意见13人,对财产刑执行过程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4件对超期羁押提出纠正5人,已纠正5人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13件。

6、控告申诉检察主要数据

共受理控告申诉案18提起司法救助2件,实际发放救助4件。

、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1、“案-件比”情况

2021年1-5月,我院“案-件比”为1:1.043,同比下降52.38%

2、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情况

2021年1-5月,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3.12%,同比下降1.36个百分点。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68件203人,辩护人和值班律师参与的有203人,占认罪认罚案件人数的100%。提出量刑建议140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139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数占一审宣判数的99.3%。

3、“少捕慎诉”情况

2021年1-5月,不捕率20.47%,同比减少8.52个百分点;不诉率23.83%,同比增加16.76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