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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1-8月主要业务数据公布

【字号:    】        时间:2021-09-29      

 浠水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1-8月主要业务数据公布

  一、主要办案数据

  1、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案件181273人,共批准和决定逮捕129件194人,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4865人。

  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案件332451人,决定起诉241327人,决定不起诉6679人。

  2、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对民事生效裁判监督1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提出抗诉1件;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6件,提出检察建议3件;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6,提出检察建议3件

  3、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对行政生效裁判监督1件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2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5件,提出检察建议4件

  4、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行政公益诉讼立案66件,民事公益诉讼立案2件。适用诉前程序审结63件,提起检察建议38件,提起诉讼1件。

  5、刑事执行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严重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监督意见32件, 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中的严重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监督意见29人,对财产刑执行过程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4件对超期羁押提出纠正5人,已纠正5人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13件。

  6、控告申诉检察主要数据

  共受理控告申诉案24提起司法救助5件,对扶贫对象发放救助5件。

  、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1、“案-件比”情况

  2021年1-8月,我院“案-件比”为1:1.058,同比下降32.36%

  2、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情况

  2021年1-8月,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5.3%,同比上升0.66个百分点。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285件360人,辩护人和值班律师参与的有357人,占认罪认罚案件人数的99.2%。提出量刑建议285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281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数占一审宣判数的98.6%。

  3、“少捕慎诉”情况

  2021年1-8月,不捕率25.1%,同比增加0.25个百分点;不诉率20.29%,同比增加11.1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