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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检察:邀请市县两级人大代表参加公开听证

【字号:    】        时间:2021-12-25      

  “县检察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慎捕慎诉,宽严相济,在依法严惩犯罪的同时,兼顾法理和情理,让群众在感受到司法公正的同时,还体会到了司法温情。”参会的市人大代表陈静说道。


  12月24日上午,浠水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拟作不起诉处理召开公开审查听证会,县市两级人大代表和侦查机关、律师、相关当事人受邀参加。


  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情、展示了案件证据,并对拟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进行说明。据悉,犯罪嫌疑人徐某甲与被害人徐某乙是亲戚关系,在同一地方居住生活,案发后徐某甲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且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良好,同时被害人徐某乙在本案中存在过错。该院秉持宽严相济的司法理念,拟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参会的市县两级人大代表、律师、侦查人员均表示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徐某甲做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意见。

  使公开听证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这是该院长期以来的目标任务,围绕这一目标,该院在司法办案中,将努力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公信,以听证方式公开审查案件,切实落实为民司法理念,与群众架起“连心桥”,通过听证审查,彰显精细化检察监督的“显微镜”实质,促进检察司法活动在阳光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