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是重要的备用水源地,对防汛抗早、农业灌溉、百姓生产生活供水等具有重要作用。这8座水库的水质全部为劣五类,对库区居民及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听证会上,浠水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说道。
今年4月初,浠水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县内多座水库存在水污染问题,随后调取了县环保局相关数据得知其中有8座水库水质检测结果为劣五类,且连续两年水质检测都不达标,涉及蔡河、巴河、经济开发区等7个乡镇。
了解到这一线索后,办案检察官对以上8座水库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利用无人机等设备对污水排放状况和水库污染情况进行现场勘查取证。调查后发现,库区污染源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水库周边的居民生产生活污水随雨水直排入库,投肥、投粪、投饵养殖,使用化肥、农鱼药不科学等。造成水体呈现墨绿色,水藻、死鱼漂于水面,臭气熏天,附近村民怨声载道,投诉无门。
针对上述污染问题,该院就对此事依法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县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和湖泊局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正式立案审查。
7月28日上午,该院邀请以上10家相关单位召开水库污染问题公益诉讼检察听证会。
会上,办案检察官通过展示污染现场图片、水质报告、政府相关文件等方式,详细说明库区水污染情况。各行政机关表示将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积极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协同配合,共同促进库区水污染问题彻底根治。
当天下午该院即向上述单位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其限期整改。后期,该院将全程介入水库整改工作、跟踪监督,开展“回头看”,推动水库污染问题得到彻底整治,让2万库区人民群众享得一片青山绿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