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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让这座三百多年古戏台重焕新生

【字号:    】        时间:2021-12-08      

  “真没想到找你们检察院还真是找对了,以前我们向相关部门反映了很多次,就是没人管。”12月6日,浠水县散花镇福主村村民徐老爹向前来进行案件回访的检察官付松林、姚凯高兴地说道。


  今年8月底,浠水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的办案人员在履责中发现,位于该县散花镇福主村的国家文物保护单位万年台戏台因保护不力,四周杂草树木丛生;木质围栏多处开裂,人为用铁丝捆绑;戏台后方门窗破损,人员可随意进入;屋顶多处砖瓦破损,漏雨严重;整栋建筑红色油漆起皮脱落,木质构件及彩绘发霉、风化等。




整改前戏台各处破败

  万年台戏台是该县唯一的一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始建于清朝乾隆年间,道光九年(1829年)重建,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黄梅戏、汉戏传播的重要场所,对于中国戏曲发展史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当办案人员看到戏台的现状,令人唏嘘不已。


  经深入调查取证后,该院于8月31日对此事正式立案审查,在组织公开听证后,依法向对此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浠水县文化和旅游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整改修缮后戏台各处焕然一新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县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多方筹措资金并委托专业机构对万年台戏台进行了保护性修缮。案件回访时,检察官在现场看到,屋面漏雨问题已经解决,破损的门窗进行了修缮,木质围栏和腐朽的构件得到加固和更换,脱落处油漆重新粉刷。在检察机关的持续努力下,这座有着三百多年历史的古戏台重获新生。

  文物是活着的历史,沉淀着一个国家和民族厚重的文化魂魄,保护文物本质就是保护历史,护佑文化传承,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下一步,该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持续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检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