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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最高检“1号”检察建议,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字号:    】        时间:2019-06-18      

  最高检发布“1号”检察建议以来,我院严格按照省、市院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围绕六个聚焦,采取切实举措,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把完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在校学生性侵害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一、制定工作方案、强化部署安排

  为贯彻落实好最高检“1号检察建议”精神,我院专门研究制定了《浠水县人民检察院落实最高检“1号检察建议”活动方案》。明确了活动的主要目的、基本内容、具体安排以及分工协作情况。提出围绕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大局、检校共建、群团合作、检务公开、综合治理六个方面,开展包括多部门座谈会、检察开放日活动、防性侵法律宣讲、校园安全检查在内的六项活动,贯彻落实建议精神。

  二、进校园开展防性侵法律宣讲

  5月28日,在“六一”儿童节即将来临之际,院“法治进校园”宣讲团走进竹瓦镇中心小学,为该校三四年级的女同学送去一堂生动而有意义的法治教育课。课堂上,宣讲团成员一改传统的说教式讲课方式,通过情境模拟、趣味问答、看图实操等形式,从“独处时的安全”、“如何应对不喜欢的亲吻和抚摸”、“如何应对身边的暴力行为”三个方面,教会孩子们学会“说不、会骗、会跑、会告”,从而加强自我安全保护,防范性侵害。

  三、开展检察开放日和部门座谈会

  5月30日上午,在第70个国际“六一”儿童节即将来临之际,我院举办了一场以“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为主题的公众开放日活动,以增进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未检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凝聚社会力量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县委政法委、团县委、县关工委、教育局等11个部门相关负责人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共20余人应邀参加本次活动。本次活动,是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向全社会的一次公开透明的全方位展示,营造了全社会关注、支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良好氛围,有效凝聚了多方力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四、开展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检查

  5月31日,联合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检查组,邀请部分人民监督员参与,对县实验二小、幼儿园等学校开展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以实际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检查组重点对校内食堂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卫生设施设备、采购食品索证索票、学校餐厨剩余物处理方式、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健康管理,以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专项检查中,检察机关与市场监管部门立足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形成合了工作合力,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将继续督促、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五、探索建立长效保护机制

  正在积极协助教育部门建立严格的教职员工招录准入机制,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在招录教职员工时,对拟招录人员进行核查,如有涉性侵、虐待等严重违法犯罪记录,一律不得录用;建立侵害学生行为发现强制报告机制,学校负责人和教师对教职员工侵害学生行为负有强制报告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