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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守护少年的“你”工作纪实

【字号:    】        时间:2022-01-07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有未来,国家才有希望,2021年浠水县人民检察院“晨曦”未检工作室坚持继承前志,为爱而生的初心,放飞梦想,播种希望,秉承用心用情的理念,呵护成长,守护明天,用责任与担当,用“检察蓝”与“阳光”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履职,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附条件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

涉罪未成年人重返社会后送锦旗表示感谢

  1.落实精准打击犯罪,挽救涉罪未成年人。2021年,该院未检在涉未刑事案件中,充分贯彻宽严相济,不纵不枉的办案原则,一方面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实现“儿童利益最大化”,充分保护未成年被害人,通过心理疏导、司法救助、“一站式询问”等制度对其进行全面保护。另一方面努力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落实法律援助、亲情会见、心理疏导、心理测评、异地协作、跟踪帮教等特殊制度,依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帮助重新回归社会。


联合开展社区矫正活动监督

  2.强化社区矫正监督力度,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2021年9月,为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该院未检联合刑执部门以及浠水县社区矫正局联合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专项监督活动,对浠水县近两年的涉罪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面梳理、逐一核对,摸清对象底数和动态情况,了解工作现状。同年12月,该院向浠水县社区矫正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贯彻落实未成年人社区特殊矫正措施,促进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全新回归社会,有效预防犯罪。


针对混管混押现象制发检察建议

  3.加强监所监管活动监督,切实保障在押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21年11月,因监管需要,浠水县看守所成为全市在押未成年人的监管场所,为了强化在押未成年人监管活动的监督,切实保障在押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该院未检对在押未成年人建立刑事强制措施执行检察档案,同时通过实地查看,发现县看守所对在押未成年人存在混管混押的现象,为此,该院对县看守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规范押未成年人监管活动纠正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混管混押的问题,积极排查消除监管安全漏洞。同时,该院未检联合刑执部门不断加强与看守所的沟通,做到定期巡查、入所帮教、出所教育,推动形成在押人员“监督、维权、帮教”一体化的良性发展格局。

  4.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切实落实双向保护。2021年,该院积极贯彻“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落实“当宽则宽,当严则严”的羁押审查原则,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每案必查,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严格把握审查力度,有效减少不必要羁押,依法保障被羁押人人身权利的同时,实现以社会危险性条件为重点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实质化,充分发挥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规范化操作,切实做到双向保护。

  二、注重源头预防,筑牢防线,多方构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法治宣讲走进实验高中


云曦课堂

  1.加强法治教育,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今年以来,该院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利用线上开展晨曦“云”课堂,线下走进校园的方式多次开展主题宣讲,为同学们送上法治课,推进“法治进校园”全县全覆盖常态化、持续化,不断引导学生树立法治意识,学会用法治思维为青春引领方向,用法律武器为青春保驾护航。



党组书记、检察长徐洪斌到竹瓦小学调研法治教育工作

  2.强化检校共建,督促法治副校长履职。在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之外,该院主动作为,发挥法治副校长履职成效,在办案之余,联合各区域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对全县各中小学校是否履行强制报告制度、是否确切落实从业禁止查询、是否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自护教育等情况进行了摸排调查。并联合公安局、中心学校召开座谈会,强调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入职查询、强制报告等制度的内容与落实途径等,了解各学校运行情况和法治需求,与学校商讨法治教育的具体模式。


送达检察建议

  3.发挥检察建议“刚性”,完善校园法治安全建设。该院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发现今年以来我县辖区内性侵幼女案件频发尽管近年来该院通过线上+线下大力度开展法治宣传,但是依旧存在部分学校法治宣传教育不到位、对留守儿童缺乏关爱;部分学生和监护人法律意识淡薄、安全自护意识不强;部分学校强制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推动校园安全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生,该院对全县多所中心学校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加强师生法治教育和自护意识,关注留守儿童心理健康,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督促完善相关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与公安局就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工作机制进行商谈

  4.着力案后制度建设,落实犯罪预防。为有效实《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要求,加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以及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能够得到有效矫治,把保护、教育、管落到实处。特别是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不能“一放了之”2021年6月,该院联合县公安局共同制订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工作机制(试行),积极探索推行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机制。

  5.加强监护干预,发挥家庭保护作用。2021年,该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涉案未成年人大多存在混迹宾馆、网吧,逃课退学、夜不归宿等不良行为,其监护人在日常监管中更是存在管教不严、管教不当、监护缺位、监护不力等问题,针对此类问题该院通过释案说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方式向监护人说明不履行职责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及应负的法律责任,并陆续向涉案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制发《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充分发挥家庭保护的作用,加强对孩子日常的关注和监管。

  三、加强协作联动,形成合力,推动社会治理

  1.落实公益诉讼,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2021年4月初,该院针对校园周边部分商店存在无证销售香烟、未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标志、超法定范围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等违规销售行为,向浠水县烟草专卖局及市场监管管理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针对乱象加大监管整治力度。收到检察建议后,两家职能部门针对全县190所中小学、58所幼儿园周边商店进行清查,依法查处,并开展法律宣讲。同年9月,该院再次联合县烟草专卖局及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回头看”,确保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有序,为全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建保护屏障。


校园周边烟酒销售联合整治

  同年12月,该院针对浠水县城区二小路段由于雨季积水严重导致该路面长期存在垃圾杂物漂浮,雨水倒灌、淤泥堵塞等问题向浠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立案通知书,并与两家职能部门进行了诉前磋商,召开了公开听证会,要求两家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发挥资源联动,从根本上解决二小路段雨季积水问题,杜绝安全隐患,保障市民学生安全,优化营商环境。


二小路段雨季积水严重问题公开听证

  2.履行行政监督职能,规范未成年人旅馆入住。该院在办理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及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中,发现宾馆、旅馆等相关场所正在成为诱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和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等刑事案件的高发场所。针对此情况,该院向浠水县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健全未成年人入住旅馆监督和保护机制,3月12日,该院再次联合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针对全县内大、中、小型宾馆、酒店、旅馆发出倡议书,倡议旅馆业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曾强社会保护意识,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履行未成年人异常入住强制报告义务。


张贴未成年人异常入住倡议书

  2021年,该院未检用司法智慧诠释了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精耕细作的初心和始终,充分发挥未检工作职能,不断推动未成年人全面司法保护,精准贯彻未检司法理念,有效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下步,该院未检将继续坚持未检人的使命,以法律之名,守护青春,用检察温情,驱逐黑暗,用司法正义,点亮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