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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检青年谈 |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

【字号:    】        时间:2022-08-08      

“竟然把检法律三家对案件的争论点,从‘庭审中’直接搬到‘培训中’,绝!”来自全省检察机关的民事检察学员纷纷感慨,此次培训打开了“未来民事检察”的新视觉。通过短短5天的培训,让已在检察系统工作10余年的我对自身有了新的认识,对人民检察有了更深刻的感慨,也让我在繁杂的案件和细碎的考评指标中,看到作为一名普通干警的价值和希望。所以,我想分享此次学习经历。


一是三方同堂+化解纠纷,破困局。法官、检察官、律师虽履职方式不同,但都是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参与者、建设者、推动者,法检律三家尝试打破传统固化职业壁垒,从常规的“庭审中”走到常态的“培训中”,通过授课、提问、答疑的方式,交流、化解案件矛盾争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案件的公平正义及三方共赢多赢,是此次培训的最终目的,我认为这也是未来人民检察发展的主流趋势。

此次培训中,来自省高级法院与武汉律所的老师们,他们带着大量的经典案例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而来。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湖北省高级法院审监二庭副庭长袁正英老师,通过近年来检察机关的民事抗诉案例,全面分析法检在民事抗诉中对案件的争议点及最后的改判标准,为今后我们在裁判结果监督案件中做出“精准监督”提供了有益思路;来自上海建纬(武汉)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志文老师,通过各类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分析从国内到国际建筑工程合同案例间的联系与差异,并指出司法实践中的争议和疑问,帮助学员多角度理解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中的专业问题。浠水民事检察正遇到一件棘手的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案件中房屋的材料不是钢筋混凝土,而是“军工钢结构”,认定该合同无效后,如何鉴定建材价值成难题?此时,张志文老师提供的价值鉴定参考方案,为本案的顺利办理打开了思路。

二是案件办理+案例编写,两手抓。“这是浠水县院刚刚上报的案例,通过省市两级院的反复打磨,现在就是你们看到的经典案例……” 湖北省检察院办公室李婷老师就信息编写等公文写作进行专题授课时,大量引用近期全省的经典案例,其中一篇竟然是我们浠水县院刚刚上报的。她为我们民事检察总结了详细的信息编写方法与技巧,如何做到亮点突出?如何才能论证有力?如何做到逻辑清晰等等。

最后,李婷老师强调,今年是高检院的“质量建设年”。年初,习近平总书记来高检院视察工作时,审阅了各省上报的“检察情况反映”典型案例,并做出重要指示,“案例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最真实的一手资料,案例的编写工作应高度重视并长期坚持。”通过此次培训,我认为新时代的青年干警,提高“办”和“写”的能力,是讲好检察办案故事、制发检察建议及参与社会治理的必然要求,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我们青年干警提出的基本要求。


三是政治建设+业务学习,两不误。在培训的最后,荆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泽春老师结合重大历史事件、近期网络舆情热点为学员们讲授了一堂意识形态专题课,生动鲜活的身边案例、深入浅出的理论阐述让大家听得津津有味,也帮助学员们对“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与此同时,此次培训利用夜学时间,全体学员分组走进国家检察官学院湖北分院“党建活动中心”了解党的光辉历程,追寻党的奋斗足迹,让我们深刻感悟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为人民的初心宗旨,更加坚定了“守初心、担使命”的决心。


    纸上得来终觉浅,知此事要躬行。本次培训为我开阔了视野,打开了民事检察的新思路,同时也加强了自身的认识,给下半年的工作明确了具体的方向。我要继续消化培训内容,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成效,以高质量的民事检察履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