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不足而奋进,望远山而力行
从繁花似锦、生机盎然的五月到梅子黄时、麦浪滚滚的六月,从汤逊湖畔到香山南路,从初任检察官职前培训到高质效办案专题研修班……承蒙院领导的关爱,我先后赴国家检察官学院湖北分院、国家检察学院香山校区参加两场培训。
汤逊湖畔四天的初任检察官职前培训班,省院领导及多位资深检察官结合专题讲授、主题研讨等方式,讲授了刑事检察理念转变、行政法在检察业务中的应用、民事执行监督思路、公益诉讼检察高质效办案等多方面内容。香山南路十天的“第 8 期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专题研修班,高检院领导、老师及多地资深检察官通过专题讲授、现场教学、案例研讨等方式,介绍了公益诉讼“可诉性”的理解与把握、公益诉讼检察高质效办案相关重点问题,让学员了解公益诉讼检察高质效办案的标准体系、“可诉性”审查的基本要素标准以及践行 “三个善于”实践要求等内容。
两个培训班内容不同,却都带来丰富收获。初任培训上系统学习了检察业务基础知识,专题研修班上深化了对公益诉讼检察高质效办案的认识。通过培训,强化了对检察机关定位和职责的理解,拓宽了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视野,体会到工作的挑战与机遇,也认识到自身能力不足。现结合所学,浅谈几点自己的体会。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通过近距离聆听公益诉讼制度发展、检察公益诉讼立法进程、高质效办案等内容,我深刻体会到要正确认识完善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的“时”与“势”,胸怀“国之大者”,增强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党委、政府关注的问题和民生所盼,结合地方实际扎实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当好法治助手,以高质效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强化责任担当,以“可诉性”为抓手,践行“三个善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彰显“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为法治担当”的成效。
二是转变监督理念,提升办案质效。要坚决摒弃“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错误思想,牢固树立“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进一步抓好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办理,对于一些检察建议解决不了的问题,敢于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深化落实服务绿色低碳发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服务支点建设 助力长江大保护”等专项部署,结合中心大局明确工作重点,结合地方实际开展专项监督,结合案件实际提升精准性规范性,结合治理难点示范引领办案,坚持系统思维,做好结合文章,找准各地独特的路径方法,推进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
三是加强系统学习,增强履职本领。随着公益诉讼检察的监督领域不断拓展,专业知识的匮乏将成为制约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发展的木桶短板。培训不仅让我学习了知识,更让我认识到自身的不足,特别是通过汇报展示,我认识到自身全面分析、全盘思考能力的欠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注重在持续提升“内功”上深度用力,以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为指引,围绕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工作需求,始终保持学无止境的工作态度,对办案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复杂、存在争议的问题加强学习研究,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及时更新司法理念、丰富业务知识,切实增强“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担当本领。
学而知不足,思而得远虑,行而方致远。我将以培训为新的起点,秉持初心、牢记使命,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公益保护“中国方案”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