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为了图省事、多赚钱,本应载货1.5吨,却装了16吨水泥,结果导致发生1人死亡、5辆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7月30日,浠水县人民检察院将涉嫌交通肇事罪的陈某依法提起公诉。
2019年4月6日一大早,1981年出生的被告人陈某(浠水县人)驾驶自卸货车从大冶市拖运16吨水泥送往浠水县指定地点。上午七点半,当陈某驾驶核载量仅为1.5吨的货车行驶至散花镇福主村街道三岔路口斜坡路段时,因车辆制动系统失灵,致使货车失控快速冲下路面斜坡。严重超载的货车将驾驶摩托车的被害人张某撞倒在地,并从其身上碾压而过,致使张某当场死亡,现场惨烈。失控的货车继续冲下斜坡,先后与公路上行驶或在路边停靠的2辆汽车、1辆摩托车发生碰撞。
案发后,被告人陈某并未离开现场,而是等待交警处理。而且,家境并不殷实的陈某除了保险理赔外,还另外支付了被害人15万元赔偿金,进一步加重了家庭负担。本案经浠水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于7月2日将案件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检察官通过审阅案卷、讯问被告人、听取相关人员的意见后,认为被告人陈某驾驶机动车严重超载,违反了交通法规,造成1人死亡、5台机动车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7月底,该院依法对陈某提起公诉,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检察官提醒:
广大司机朋友一定要强化安全意识,不能为了眼前利益而枉顾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出超载的糊涂事情。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只能是自食其果,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