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欣的父母领取司法救助金

小雨的养父领取司法救助金
“感谢检察官,谢谢你们为我家孩子送来救助金。受疫情影响,家里基本没有收入,你们送来的救助金真是“及时雨”啊!我一定会好好使用这笔钱,让孩子可以生活得好一点……”,2020年4月中旬,在2名未成年受害人小欣和小雨的家中,浠水县人民检察院干警为她们分别送上3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受害者的监护人连连称谢。
小欣和小雨是两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2019年,该院未检部门在办理这两起案件时,发现受害人小欣和小雨的身心受到严重影响,而加害方又没有任何赔偿能力,致使两名受害人家庭生活陷入困境。为帮助她们早日走出阴霾,该院第五检察部在深入了解案情后,及时展开调查。
在走访中,办案人员了解到,年仅12岁的小欣属于一级精神残疾儿童,自出生以来就体弱多病,经常出现晕厥情况。其弟在读小学,年近七旬的爷爷已丧失劳动能力,母亲长年在家照顾一家老小,父亲靠在家种地和打零工来维持生计,家境非常困难。该案的发生导致小欣的病情加重,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但是,小欣的母亲从未放弃她,经就医治疗病情有所好转后将小欣送到特教学校读书,希望她可以像其他孩子一样平安快乐地度过童年。
和小欣有着同样遭遇的小雨也经历过同样的伤痛。案发时,小雨才8岁,亲生父亲在她5岁时就去世了,母亲改嫁后,小雨随母亲一起生活。小雨家属于低保户,其母亲是聋哑人,没有任何劳动能力,13岁的哥哥辍学在家,弟弟只有3岁,全家仅靠养父打零工的微薄收入和国家低保金勉强度日。
了解这些情况后,该院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在浠水县委政法委的领导和支持下,该院分别为小欣和小雨成功申请到了3万元司法救助金,并于4月中旬将司法救助金发放到其父母手中,缓解了两个家庭的燃眉之急。
在救助金发放现场,该院办案检察官表示:希望这微薄的救助金可以慰藉这些被黑暗和寒冷摧残的花朵,也希望能在残酷的疫情中为她们带去检察关怀和司法温暖。
据了解,近年来,为了帮助受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该院积极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模式,及时为涉案的受害未成年人申请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帮助他们渡过难关。自2017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9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