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第一个月的工资,终于能把这笔赃款退了,心里踏实多了。” 日前,在一家酒楼打工的小亮(化名)将刚领到的工资作为退赃款交给警察后,对前来回访的湖北省浠水县检察院检察官徐辉如释重负地说。
2024 年 2 月,未成年人小亮因参与聚众斗殴,案件被移送至浠水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小亮自幼家庭破碎,小时候父母便离婚,母亲离家后再无音信,而父亲身患重疾,失去了正常的劳动能力,家庭几乎断绝了经济来源。在这种艰难的成长环境中,小亮缺乏必要的关爱与正确引导,法治观念极度淡薄,最终不慎走上犯罪道路。
案发后,浠水县检察院 “晨曦” 未检工作室检察官深入走访小亮的家庭和社区,调查发现其虽一时失足,但在事发后展现出了明显的悔罪表现。鉴于此,检察官积极从中斡旋,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同时,全面开展社会调查评估,综合考量案件情况与小亮的个人表现,该院依法对小亮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 6 个月 。
考验期间,小亮想找份工作帮家里减轻负担,但多次求职碰壁让他愈发自卑。为帮助小亮这样的罪错未成年人解决就业难题,3 月,浠水县检察院在全市率先探索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就业观护协作机制,凝聚矫治合力。
机制启动后,检察官和心理咨询师多次与小亮谈心,对其开展社会调查风险评估,确认小亮适合进行就业观护。随后,根据小亮的个人情况和就业意愿,为其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协调就业岗位等帮扶。5 月底,小亮成功在当地一家酒楼找到帮厨工作。
小亮的故事在浠水县并非个例。今年以来,浠水县检察院与 6 家社会爱心企业合作共建,同时依托法治教育基地,构建起 “监督考察 + 法治教育 + 就业赋能” 综合平台。截至目前,已对 11 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矫治帮教,5人顺利就业。